2017年尹德新检察长在会上所作的《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4 11:10:49作者:办公室浏览次数: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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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24日在费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尹德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院集体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一、五年来,费县检察工作最鲜明的特点是精准定位服务大局

秉承“心中有党”的理念,始终坚持跳出检察看全局、干检察,对焦全县大局,精准施策,在服务全县发展中实现有为有位,着力打造“服务型”检察机关。

(一)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围绕县委“12345”发展战略和“353”工作体系,出台《服务保障费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13个。围绕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74次,对“两河治理”、崔家沟易地扶贫搬迁等35个重大工程进行精准预防。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6116人,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办理的何纯正以“富之岛”项目建设名义实施合同诈骗案件,依法收回46万余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告人何纯正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平息了集体上访,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有效优化了招商引资环境。

(二)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围绕企业转型升级,实行检察官定向联系企业制度,与27家企业建立“检企共建”机制,提供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等法律咨询120余次,帮助解决劳资纠纷、产权矛盾等涉法问题35个。稳妥办理涉企案件,对被告人曾向福假冒中国石化注册商标案依法提起公诉,涉案价值1300余万元,维护了企业信誉和经营秩序针对查办的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12人的窝串案,帮助企业堵漏建制,实现扭亏为盈,省院检察长吴鹏飞对此作出“借鉴该经验做法,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批示,并写入2013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三)积极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围绕群众诉求渠道畅通,在全省率先建成集“案件受理、控申举报、行贿档案查询、检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服务大厅,被列入“山东标准”建设项目;构建涉检信访案件网格化管理模式,解决各类矛盾纠纷292件,中央电视台进行了报道。围绕群众生态安全需求,严厉打击违法排放污水、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5361人,对违法向许家崖水库排放含铬锌等重金属污水的嫌疑人王立法、高勇,依法批捕;对刘修福、柳晓英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采砂,造成50余亩农用地严重毁坏的案件,依法快诉,有力促进了美丽费县建设。围绕群众平安出行,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与县法院、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会议纪要》,统一立案标准、证据标准、量刑标准等,对1353名涉嫌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程守田同志,对我院呈报的《费县交通事故案件多发应引起重视》作出重要批示,并在全县开展道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构建交通安全网。

二、五年来,费县检察工作最显著的成就是打击犯罪惩治腐败

秉承“心中有民”的理念,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打造“公信型”检察机关。

(一)坚持惩治职务犯罪强劲势头不动摇。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21133人,同比分别上升15%17%,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293人,渎职侵权案件2940人,均位居全市前列;查办副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2人,司法人员6人;案值百万元以上35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亿余元,同比上升550%聚焦民生领域,立查卫计系统17人、教育系统9人、农业农机系统9人、农村危房改造领域6人、社保低保领域6人等5个行业领域的窝串案,占所有立查案件的35%,向县纪委移交农村危房改造、社保低保等领域违纪线索7条,有力维护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坚持打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不动摇。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0662780人,审查后批捕2031人,不批捕64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1964542人,审查后提起公诉3692人,不起诉51人,上呈市检察院110人,对85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宽缓处理,对70余名刑事被害人或其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突出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痞霸势力”等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快捕快诉犯罪嫌疑人230人。对费城街道办事处新城村原村委会主任刘岩、新庄镇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邱士全等影响稳定、破坏干群关系的痞霸分子,依法快捕快诉,彰显了法律权威,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对备受社会关注的费县“5.15”特大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盗窃案,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张学军等3名被告人被执行死刑。突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批捕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案件58人,对公安部督办的项延味、赵洪都违法使用禁止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泡椒鸡爪案,张正太等6人生产销售“注水猪肉”案,祁雷等13人生产销售“毒腐竹”案依法快捕快诉,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坚持强化诉讼监督肩挑正义不动摇。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刑事立案39件,监督撤案32件;提起刑事抗诉16件,改判9件,抗诉的吴传军强奸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诉讼监督案件”;追捕72人,追诉161人,以抢劫罪追诉的被告人郭学力、以绑架罪追诉的被告人马民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收监执行9名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的罪犯;监督清理判处财产刑未执行案件5458人,涉案财产1100余万元;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监管场所违法情形63件,收监2人;监督中发现,山东温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业廷不符合保外就医规定,建议市检察院督促临沂监狱收监执行。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行政违法监督案件196件。

(四)坚持加强犯罪预防弘扬正气不动摇。组建青年检察官宣讲团,深入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开展巡回宣讲35场次。在25家单位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点,聘任25名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开展公益宣传、预防咨询活动300余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2份,促进建章立制、管理规范。拍摄的临沂市首部廉政题材微电影《兄弟》,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优秀奖、第四届临沂沂蒙文艺奖电影类二等奖;上报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原主任薛开义贪污、受贿案例,入选高检院《扶贫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向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提出的预防检察建议,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检察建议一等奖,有效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三、五年来,费县检察工作最有力的保障是三项建设厚积薄发

秉承“强基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向基层基础要保障,向信息科技要战斗力,向司法规范要质量,着力打造“智慧型”检察机关。

(一)强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启用派驻检察室“信息超市”,涵盖惠农政策、惠农资金监管等26个门类,向群众提供小麦补贴等查询350余人次;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17117人;监督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执法办案,发现移交监督线索155件。受理并移交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1件,其中移送查办的探沂镇南季家疃村原村委会主任李荣学等3人贪污征地补偿款案,平息了村民长达5年的集体上访。在费城等4个检察室建成检察宣告庭,对25起案件开展检察宣告,办理的全市首件民行检察宣告案件,化解了当事人15年的矛盾,有效发挥了派驻检察室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全力打造科技信息化。累计投入科技信息建设资金1400余万元,同比增加80%。率先在全省基层院建成检察技术实验室,启用侦查指挥网、侦查情报信息网、同录中心等6个基础网络。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完成证据审查733件,技术协助88件,恢复电子数据证据69件,有效固定了证据,为突破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了科技支撑。在高检院“科技强检示范院”评审中,成为全省获此殊荣的三个基层检察院之一。

(三)高效提升司法规范化。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着力完善制度,编制《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制度汇编》,先后代表临沂检察机关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专项督导检查。深化“阳光检务”,依托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信息2668条,接待辩护律师、案件当事人等950余人次,发布检察微信、微博信息1390余条,县检察院微信平台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影响力位列前十。突出案件质量,实行检委会委员评查案件常态机制,对436起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办理的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职务犯罪窝串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精品案件”。

四、五年来,费县检察工作最突出的标志是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秉承“勇立潮头”的理念,以创新思维引领检察工作新常态,发挥创新品牌辐射效应,促进工作提档升级,着力打造“创新型”检察机关。

(一)开创刑事执行检察新纪元。在全国成立第一个刑事执行检察局,促使了2015年全国监所检察机构的统一更名和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职能的转变,破解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难题。在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座谈会上,费县院两次作为全国唯一基层检察院对监所检察创新工作作了经验介绍。《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上海、天津等地的20多个检察院来交流学习。作为山东省唯一基层检察院,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联系点。

(二)开拓“蒙山驿站”监督新阵地。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启用集“学习、劳动、教育、管理、帮扶”等功能于一体的“蒙山驿站”;将2367名社区矫正、取保候审等人员,纳入智能监督平台管理,对危害严重的192名配戴电子监控手表,构建了集中监督、同步监督、全面监督新模式。驿站运行以来,未发生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情形。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到驿站进行专题调研;该项目获得201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创新成果评比二等奖;被列入“山东标准”建设项目;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对驿站工作进行了报道。

(三)开启羁押必要性审查“费县模式”。率先在全国试点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试点工作实证考察》重点课题,实行归口办理审查监督方式;设置规范科学的10类审查法律文书,被高检院作为参考。对143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建议后对社会危险性小、无羁押必要的133人变更强制措施,并配戴电子监控手表,进行动态监督,实现了“放得了、管得住、判得出”,保障了诉讼进程的顺利进行,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五、五年来,费县检察工作最根本的支撑是信念坚定队伍过硬

秉承“心中有戒”的理念,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培育具有“四铁”精神和“六干”作风的精英化检察队伍,着力打造“忠诚型、学习型”检察机关。

(一)建设“政治坚定型”检察队伍。强化政治规矩意识,完善党组会、检委会、民主生活会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班子成员轮流为干警上党课32次;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尽职·尽责·尽心”等思想大讨论活动5次;依托检察微信群,开展“向党说说心里话”等论坛18次,确保了队伍政治坚定、方向正确。

(二)建设“业务精英型”检察队伍。突出人才引进,招录引进硕士研究生12名,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2%,优化了人才结构。突出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省院等学习培训480余人次;与吉林大学法学院建立人才双向培养机制,聘请5名专家教授担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将42名青年干警纳入“双导师”培养范围,组建青年干警模拟检委会,有效缩短了青年干警培养周期。32名干警先后获得“全省优秀检察官”、“全省优秀侦查员”等荣誉,5名干警入选省市院检察人才库。

(三)建设“综合素能型”检察队伍。坚持文化育检,建设“枕流斋”活动中心,成立“枕流”文学社、法学社,出版《枕流》杂志8期;设立“60”“70”“8090”三个分层次教育实践课堂,开展“成长·感恩”等主题活动56次,培育了具有人文气息的检察精神。坚持廉洁从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每年两次对干警进行廉政家访、廉政谈话,征集干警家属亲情寄语,汇编成册,被干警称为温馨寄语、激励寄语、纪念寄语;编织“365”社会监督圈,聘请特邀执法监督员、特邀检察员,对执法办案、检风检纪进行动态监督,消除了监督盲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五年来,县检察院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先后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4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50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20余条;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公诉人出庭80余人次,监督执法办案、案件评议36次。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程守田同志先后15次对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21次实地调研检察工作,县政府给予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强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大局的力度和措施还需进一步强化;检察信息化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以更加务实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为我们描绘了费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检察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17年,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委“全面提速、全面跨越、全面争先”的工作总要求,以打造“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检察院为统领,突出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两个重点,夯实精准化履职、精英化团队、精细化管理、精密化运行四项举措,努力实现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目标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围绕县委“三个全面”等部署,主动用发展新理念指导和引领检察工作,创新服务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二是更加用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使命担当意识,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查办危害经济发展、政府投资、民生民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化社会化预防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三是更加用心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强化执法为民宗旨,始终将民之所望作为执法所向,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用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四是更加尽职强化法律监督。围绕法治费县建设,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更加强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把从严治检要求贯穿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切实打造一支具有“四铁”精神和“六干”作风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人民期望和重托,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忘初心,坚定前行,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费县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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