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检察院依法对大田庄乡五圣堂村原会计王照亮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18-08-21 10:39:56作者:宣传科浏览次数:5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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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费县人民检察院对费县监察委员会移送的首例案件——费县大田庄乡五圣堂村原会计王照亮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审查,依法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对王照亮决定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