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杨某某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2018-12-10 16:51:23作者:宣传科浏览次数:1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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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费县人民检察院对杨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审查后,依法做出了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临沂市兰山区经营“**佛堂”店期间,多次为他人有偿从事封建迷信活动。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谎称其去世的妻子系玉皇大帝之女,假制“玉旨”,招纳信徒,收取拜师费,并数次向信徒索要财物;同时在为信徒“算命”的时候,以信徒被鬼怪附体等言语恐吓,哄骗信徒花钱消灾,非法获利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