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典型事例、优秀案例和优秀检察建议的评选活动中,费县检察院民行科王继春、卢庆娟、董芹江办理的费县房地产管理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和侦监科刘洪璋、史竹笛撰写的费县检察院向费县教育局发送的加强对幼儿园监督管理的检察建议分别被评选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秀案例和优秀检察建议。
本次评选活动是根据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深化“沂蒙检察+”工作模式的要求,由临沂市检察院政治部、案管中心和政策研究室分别牵头组织开展的。费县检察院民行科、侦监科始终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探索和深化“沂蒙检察+”工作模式,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