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娟:执法牢记使命 履职不忘初心
发布时间:2019-04-18 16:20:53作者:宣传科浏览次数: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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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1993.071999.03    费县检察院办公室科员

1999.032013.01    费县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科长

2013.012014.02    费县检察院反贪局综合科科长兼派驻薛庄检察室主任

2014.022017.05    费县检察院技术科科长兼派驻薛庄检察室主任

2017.05至今    费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员额检察官

所获荣誉

2004年“临沂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临沂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

2005年“临沂市检察机关论辨赛三等奖”

  2007年“临沂市十佳女检察官”“临沂市三八红旗手”

  2009年 “费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2014——2016  “费县十佳政法干警”

2014——2017 “平安费县建设先进个人”

  2014年 “费县十大杰出女性”“费县三八红旗手” 

2015  “费县百名行业服务标兵”

 2016  “费县六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主要事迹

公诉工作期间

办理案件1500余起,起诉到法院后均做有罪判决,办理重大、复杂有影响案件40余起,追诉漏罪43条,追诉漏犯10余人。办理的被告人田某某、陈某某、田某某等八人跨省拐卖儿童案,拐卖儿童46名,成为全省影响较大的案件,经审查阅卷、提审,该案最终上呈至临沂市检察院起诉后,田某某等被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被判处了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十年以上等有期徒刑的刑罚

反贪局综合科科长期间

完成好日常统计报表、撰写信息材料、沟通协调等工作,积极参与所办案件的审讯、取证、搜查、扣押等任务,参与办案17起。

技术科科长期间

率先在全市建成检察技术实验室,在全省率先建成移动检务云平台,办理了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574件,改变原鉴定意见7件,技术协助案件52件,同步录音录像案件75件,审查民政局移送伤残、工伤鉴定53件,恢复电子数据60余件,为全院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为费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侦查监督科员额检察官

坚持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共办理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5191人,做出批准逮捕案件92112人,不批准逮捕5379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4人,其中监督立案12人,监督撤案22人,追捕漏犯3人,书面纠正侦查机关违法案件3件,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2件,共办理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20余件,忠实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