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要闻
权威发布
检察公告
检察队伍
党建动态
检察先锋
12309
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工作报告
业务指南
检察公告
检察先锋
本院介绍
信息互动
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省首例涉疫情非法行医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20-02-19 15:38:30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
18294
打印
小
|
中
|
大
字号
分享到:
0
2
月
18
日,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疫情的祝某奎非法行医案,法院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祝某奎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5000
元。该案为山东省首例宣判的涉疫情非法行医案件。
上一篇:
人民网 甘肃检察机关推进数字化建设,汇聚社会参与合力 以公益诉讼助力长城遗址保护(法治聚焦)
下一篇:
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葛树峰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