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该同志2011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先后在案管、民行部门工作,现为费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八余年来,不论是在哪个岗位,始终恪尽职守,注重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从检印记:
临沂市人民检察“新刑诉法与案件管理工作”练兵竞赛活动一等奖;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
精彩回放:
★办理的费县上冶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河道监管职责案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秀检察建议;参与办理的杨忠国等11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选为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典型案例和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秀案件。从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深感自身知识水平与办案要求之间有差距、亟需提高。在今后的办案中,将不断强化业务学习,严守办案质量,保持初心不改,用自己的点滴努力,担好应尽的法律监督和公益守护职责。
★最喜欢的一句话:不勤于始,将毁于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