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0:18:09作者:办公室浏览次数: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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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0日上午,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费县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

报告指出,2023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4321”发展思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费县实践,整体工作持续走在全市前列,获得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全省反洗钱工作突出集体等荣誉。

一、充分运用法治力量,能动服务大局发展

       1、精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服务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1起案件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12件,与县工商联编制的《涉增值税企业合规指引》获评山东省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典型事例。

       2、以检察蓝守护绿水青山开展蒙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8件15人;办理涉蒙山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0件;对200余株名木古树建立检察保护台账;县委主要领导对呈报的《关于开展蒙山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报告》《关于非法采矿犯罪案件的调研报告》作出批示;《守公益初心  护希望田野》荣获省委政法委“我的政法故事”征文三等奖。

       3、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0份,以诉源治理推动源头治理。向主管部门提出强化处方药品内部监管等检察建议;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强制报告等职责,县委主要领导对呈报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研报告》作出批示;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会签《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意见》,提存保证金1840余万元。

二、强化法律监督质效,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1、做优刑事检察积极投入平安法治费县建设,办理指定管辖的涉黑恶案件2件8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276人,起诉775人;1起案件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监督立案12件、撤案13件,追捕追诉48人,刑事抗诉4件。提出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案件59件,依法监督收监执行63名罪犯。1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检察侦查典型案例。受理监委移送案件6件7人,依法起诉5件5人,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均被采纳。

      2、做强民事检察。深化精准监督理念,紧盯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假官司”问题,办理民事生效裁判、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7件。聚焦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维权问题,从快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7件,其中办理的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领域支持起诉案件17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30余万元。

      3、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案件36件;针对生效裁判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件;协助市检察院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作为行政检察重点,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8件。

      4、做优公益诉讼检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0件,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移送市检察院的1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公益案,系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省首件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5、做精检察为民实事。重拳治理食品药品安全,起诉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危害药品安全犯罪13人及单位犯罪2件。释放最大司法善意,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272人,不起诉223人,诉前羁押率25.4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0.81%;检察听证78件。守好百姓“钱袋子”, 持续深化“断卡”行动,起诉涉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126人,开展反诈宣讲6场次。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化多元救助体系,开展多部门联合救助,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来源,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4件,发放救助金45.1万元。

三、坚持守正创新理念,打造检察优势品牌

      1、推进数字检察应用建设 。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强化大数据赋能,探索类案监督新路径,推动法律监督提档升级。首创2个类案监督模型,成案33件。依托5个类案监督模型,监督办理案件49件。参与申报的《数字检察视域下虚假仲裁、法律监督理论的拓扑与路径构造》被最高检理论研究课题立项。

      2、完善民事支持起诉和解。 探索完善将民事支持起诉和解机制融入办案监督全过程,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推动支持起诉功能与社会治理功能的融合发展。与县法院等十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意见》,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诉前调解率达75%,形成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特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该经验先后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3、探索“标准化+”解纠工作法。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标准化理念融入检察服务,优化规范检察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受理群众诉求,通过“标准化+”多元化方式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破解了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化解方式单一等难题,控申案件办结率提高15%。基层群众诉求服务标准化省级示范项目创建验收成功,出版理论专著《基层检察标准化的临沂实践》。

      4、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顺利完成省检察院确定的“未检履职融合化”试点工作,办理未检综合履职案件11件。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5件106人,批捕、起诉89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9件65人,不批捕、不起诉30人,帮教后重返学校6人;为10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6万元;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91份;开展“立德树人”法治宣讲、犯罪预防活动18次。未检“暖阳”品牌连续两届在省检察院未检品牌展播,“暖阳计划”志愿服务项目荣获“志愿沂蒙 临沂有爱”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向阳而生》荣获省委政法委举办的“创意传播大赛”三等奖。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持续淬炼检察铁军

      1、筑牢政治忠诚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深入推进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县委主要领导对报告的11件作出批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打牢素能根基。搭建枕流法学社、双导师、暖阳法治宣讲等平台,参加上级院开展的业务素能培训、网络培训等200余人次;3名干警入选省检察院实施的基层检察人才培养“青蓝计划”;开展“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1名干警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青年领航人才库,3名干警在市检察院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能手”,5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人才库。

      3、抓牢从严治检。扛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研究落实廉政事项10项;填报“三个规定”60件次;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强化年”活动,开展廉政家访、廉政谈话156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执法监督员等70人次;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召开检委会21次,审议案事项80件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制作的《落实强制报告 携手共护未来》获评全市党员教育百佳课程,第二、三党支部分别获得市级四星级党支部、县级五星级党支部,获评全县第五批第一书记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优秀第一书记。

2024年工作打算 :

      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4321”发展思路,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平安尽责、为法治担当的着力点,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抓实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检察工作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更加坚定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更加精准服务大局发展。

      三是更加自觉践行司法为民。

      四是更加深入强化法律监督。

      五是更加用心推动精品创建。

      六是更加有力打造过硬队伍。